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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中国科学院在陕西“科技专项工程”储备项目的通知 |
| 2010-06-17 | 编辑: |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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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局科发院地函字[2010]20号“关于报送院地合作专项储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国科学院与陕西省的科技合作,助推陕西省特色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层次,推动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在陕西的转移转化,从即日起,现面向全院征集中国科学院在陕西“科技专项工程”储备项目,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科发院地字[2009]262号文件)规定,按照“四不一先”原则围绕陕西省装备制造、高新技术、能源化工等三大支柱产业及特色优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为主要领域组织项目。 二、项目包括院地合作专项计划和工程项目、院与地方共建平台型中心的研发转化项目、新建研究所育成中心项目及其他院地合作产业化项目。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项目申报单位由中国科学院所属单位牵头,地方合作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类型。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20日。项目受理单位为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请各单位将申报项目申请书和院地合作专项储备项目信息表一式2份寄至西安分院院地合作处,电子版发至ydhzc@ms.xab.ac.cn。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中路125号 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院地合作处 邮 编:710043 联系人:王倩 电 话:029-82160935 附件1: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院地合作专项储备项目信息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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